中央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干部管理权限

中央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干部管理权限



中央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干部管理权限



第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将企业制定的三大、一大实施办法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若干规定》和本办法。中央企业内部领导人员的选拔应当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相关人选是否纳入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4)投资者认可、员工认可、市场认可的原则; (五)权利与责任、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 (六)依法经营原则。

第十六条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作为国有股东权益代表,参加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和其他会议,提出提案、发表意见并按照指定机构的指示行使权利。并及时向指定机构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 4)非法融资、担保、借贷资金、委托理财、金融衍生品交易、代开信用证、买卖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第十九条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违反《若干规定》第二章和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规范的,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谈话和纪律处分。辞职、降职、开除。注重综合评价,评价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业务表现、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评价领导人员的素质、能力和业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要求,为建立健全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经国务院批准,9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共产党员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企业改制期间职工安置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和福利、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缴纳、职工奖惩措施、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年金计划等。企业及工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阅读3 页mikegary20 上传报告/索取图片版合作伙伴(招募) 展开。

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评价,综合运用民主考核、个别访谈、调查核实、综合分析等方法。 (一)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及验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的;

第二十三条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违反规定自行设定工资、奖励、津贴、补贴和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外,还并责令其清除非法员工。其取得的工资及其他货币性收入,其违规享受的福利待遇将被终止。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fzdj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