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省基金办工作人员和评估专家应当依法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未公开的评估专家基本信息、评估意见、评估结果以及与评估有关的其他信息。项目负责人调任其他依托单位且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达成协议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依托单位或原依托单位应当提交省级基金依托单位变更申请资助项目并向省报告。经基金办公室批准。

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二轮结果

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

修改意见初稿形成后,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省财政厅、大专院校、企业、厅室等单位成员书面征求意见,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逐条审核征求意见。认真学习、吸收。

4、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2024公示

5、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查重范围

6、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

5)学术交流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的战略研究和学术合作交流研究,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和管理研究,以及专注于关键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研讨会和国际合作活动等,旨在加强战略研究,启发学术思想,共享科技信息,创造合作机会,促进跨学科融合。第五条增加弘扬科学家精神、强化工作作风、学术诚信和科研诚信道德的内容。

7、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公布时间

8、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

9、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第二十八条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和基础研究发展规划,按照量入为出、注重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明确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方案。第二十三条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加强资助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管理资助成果,加强验收管理和监督评价。

10、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基金管理、科研诚信建设、科研道德等与基金管理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3)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做好与国家基础研究计划和浙江省科技计划的对接,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参加答辩评审的专家从省科技专家库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中抽取(选拔)。选定的专家一般在项目评审前公布。辩护审查专家不少于5人;重点和探索性项目由省政府选定。基金办公室根据评审工作程序确定的评选原则,通过办公室委员会提出项目建议书;联合资助项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根据年度资助方向和合作协议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接受监督评价的依托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的责任意识、业绩意识、自律和科研诚信,积极配合监督评价工作。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2020年7月29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浙科发基[2015]164号)同时废止。深化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激励机制,优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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